据深交所,近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不服深交所退市决定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欣泰电气的诉讼请求。2016年7月5日,欣泰电气因欺诈发行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深交所依法对其作出退市决定。欣泰电气于2017年12月22日向深圳中院提起行政诉讼,认为其欺诈发行违法行为发生在《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施行前,深交所的退市决定违反“法不溯及既往”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