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市场新闻News

银行理财产品封闭期内可买卖

时间:2019-01-14 08:07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段久惠  浏览:800

  原标题:银行理财与大额存单转让悄然走热

  时值岁末,银行部分理财产品、大额存单的转让产品悄然走热,建设银行等相继推出该业务,引发市场关注。

  当前的转让主要还是在银行内部交易平台进行,并不支持跨行转让。在业内人士看来,理财产品兼顾高收益和流动性、转让方式定价机制灵活、交易便捷、多数银行转让过程零费率,这也是吸引投资人的因素。不过,不是所有用户都能购买转让产品,部分产品会受到资金门槛等限制,投资人也应注意交易中的各类风险。

  银行理财产品封闭期内可买卖

  近日,不少投资者告诉证券时报记者,所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即使处于封闭期内,也可以“流转让出”,获得流动资金。从各家银行APP来看,当前至少已有建设银行、招商银行、浙商银行、浦发银行、宁波银行等支持部分理财产品、大额存单转让业务。

  此前,理财产品在投资期限的封闭期内无法卖出,而不少银行推出转让功能后,到期日之前,持有人也可进行产品的交易转让,价格自主确定,一般当天即可收回资金和相应利息。“解决了高收益和流动性难以兼得的难题。”浙商银行相关人士告诉证券时报记者,该行早在2015年8月份就推出该业务,受用户欢迎,当前每天平均交易量可达上千笔、交易额达数亿元。

  记者在各家银行理财转让区看到,产品投资期限一般6个月、一年及更长时间居多。此外,转让方式定价机制灵活、交易便捷、多数银行转让过程零费率。

  综合来看,转让方式主要有线上和线下两种渠道:线上可在网银、手机银行、直销银行等平台理财产品转让区(或获取流动资金区)转让与受让;线下是转让人在银行柜面签订转让协议后,由银行牵头或者投资者自行寻找买方(也即受让人)。

  在定价方式上,“用户自主定价,转让价格在理财本金与预期收益参考价值之间。”上述浙商银行人士介绍,“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协议转让方式,由持有人自行寻找受让人,以双方协议确定的收益率转让;二是一口价转让方式,即持有人在线上平台设置确定的转让价格,众多受让人以先到先得的方式购买该产品,出让人可提前收回本金和部分收益;三是竞价转让方式,即持有人在线上转让平台设置一个确定的转让底价,众多受让人以竞价形式购买,价高者得。”

  可转让产品类别,除了封闭式理财产品之外,比如招商银行、浙商银行等还支持大额存单,浙商银行还支持权益类资产实现快速转让。在转让费率上,数家银行均为免费。招商银行工作人员介绍,“理财产品转让方和受让方手续费都将收取金额的0.05%,大额存单转让按转让单笔5元计算,现在处于优惠期,转让均免手续费。”

  需警惕交易中的风险

  各家银行不同转让产品收益率不尽相同。建行近日新推出转让功能的部分产品预期收益率在4.6%左右;宁波银行的转让理财产品收益率在4.7%~4.8%之间,数款浙商银行转让理财产品收益率在4.9%~5.1%。

  据了解,银行理财产品转让功能此前已在数家股份行、城商银行推行,产品方案、交易设计等已经很成熟。不过,近来随着建设银行等国有大行也相继加入而受到市场关注,在融360大数据研究院主编殷燕敏看来,主要原因是,当前理财产品收益率整体处于下行通道,相比之下,转让区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大多高于当前新发行同类同期限产品,更有吸引力。

  不过,不是所有用户都能购买转让产品,部分产品会受到资金门槛和风险等级等限制。“交易双方都严格经过网点理财面签和风险测评;对于使用理财转让平台的用户,更有风险匹配度的要求,只有对应的合格投资者,才能购买相应的理财产品。”浙商银行上述人士称,个人理财产品转让风险提示会充分揭示,转让人要关注损失部分预期收益、网络系统风险等;受让人要关注信用风险、兑付延期风险等。

  需提醒的是,当前支持转让的银行理财产品主要还是在该行交易平台内部转让,不同银行产品不能跨行转让。渣打中国财富管理部首席投资策略师王昕杰向记者分析,当前银行支持转让的是针对该行发行的产品,产品投资标的、信息披露、债权债务关系明晰,而且随着净值化管理,理财产品转让价格也会更加透明化,“这是对投资人权益的保护,或成为政策鼓励的理财产品(发展)方向。”

  对今后是否能实现跨行交易,王昕杰认为难度高,比较可行的方案是,“今后银行将理财产品全额卖给银行理财子公司,这在未来或得到推动。”

相关阅读

©2005-2017. All rights reserved.    |    SHEN1.COM    |    Copyright © 2012-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