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深交所修订并发布《债券交易实施细则》,将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时间及接受债券质押、解除质押申报时间延长至每个交易日的15:30。《实施细则》将于1月21日起实施。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保持现有交易、结算机制不变的基础上,延长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时间将为市场参与者提供更多的资金融通撮合机会,提升投资者参与回购市场的积极性,稳定交易所债券回购市场资金供给。对于正回购方,质押券出入库时间延长至15:30,将有利于质押券使用效率的相对提升;对于个人投资者,在现券竞价交易闭市后参与隔夜逆回购,不影响其参与下一个交易日的股票等现券交易。
近年来,在中国证监会指导下,深交所协同各方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发布回购业务风险控制指引、建立回购数据报送制度、实时发布回购加权平均利率及修改回购计息方式等,促进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回购业务稳健运行。下一步,深交所将加强市场培训和投资者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市场参与者对交易所债券回购市场的认知与参与度,并督促各证券公司等市场参与人做好延长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时间的相关业务和技术准备工作,确保债券回购业务平稳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