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鼓励多元托育才能创造多赢格局
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供给不足,“入托无门”成为很多婴幼儿家长的“心病”。最近,广东政协委员热议的话题是,“单位托管”是否可行?对此,有人认为可尝试开展企业托管;但有人认为,中小型企业或私企并不具备条件。这种讨论显然是有积极意义的。笔者认为,只要单位具备托管条件就应该鼓励;而不具备托管条件的单位,职工孩子应通过其他方式托育。
想提升0~3岁婴幼儿入托率,绝不能依靠某一种办法,而是要积极尝试多种办法。显然,“单位托管”是不可或缺的办法之一,因为部分单位具备托育条件,比如有场所、有人员等。如果政策层面进行引导、鼓励,单位的资源就能利用起来为托育服务,而单位不仅仅是指企业。
除了鼓励单位托育外,还应该鼓励市场托育。即鼓励多种资本进入0~3岁婴幼儿托管领域,以满足多样化的需求。目前,市场上虽然有一些托育机构,但数量少、机构规模小,服务能力有限。只有明确相关标准、出台鼓励措施,相信会培育更多托育机构。
更重要的是,各级政府应该在托育服务中扮演主要角色。实际上,发展托育服务的空间很大,除单位、市场外,社区、幼儿园等,也能增加托育服务。比如说上海一社区幼儿托管点,由政府提供场地,通过购买服务引入专业组织日常运营,就是一种好模式。
再比如,允许具备托育条件的幼儿园,把招生对象延伸到0~3岁婴幼儿。根据现有政策安排,公办幼儿园及普惠性幼儿园在2020年要占到幼儿园的80%以上,如果这些幼儿园在服务3~6岁儿童的同时,部分还能延伸到0~3岁孩子,无疑可加快提升入托率。
社区、幼儿园等机构能否加入到托育服务中,同样取决于政策引导和鼓励。例如,各地政府在出让建设用地时,通过适当让利与托育服务挂钩,可鼓励开发商配套托育机构,或者建更大幼儿园承担托育服务。总之,提升入托率需要基层探索也需要顶层设计。
只有通过多种路径、多种方式增加托育服务,才能让更多孩子入托有门,才能创造多赢格局——既能“解放”妈妈们,可避免妈妈因无人照料孩子而中断就业,也能“解放”老人们,防止老人被带娃“捆绑”。同时有利于落实全面二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