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市场的参与者比期货市场广泛得多,社会影响比期货市场深远得多,而证监会多年来无论是工作计划还是机构人员配置也逐步形成了一种以证券为主、期货为辅的局面。久而久之,市场上下习以为常,“证券监管期货”似乎天经地义,几乎再也没人对其是否合理提出疑问了。
而实际上,“证券”与“期货”分别有着明确的定义,代表着金融市场中两大密切相关而核心功能却大相径庭的重要领域,前者以资金筹措为目的,后者以风险管理为核心,前者无法覆盖后者,后者也不能取代前者。
细心梳理一下境外金融市场的监管机构,不难发现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期货市场监管部门,要么是综合性的金融监管机构,要么是联手的证券与期货监管机构或独立的期货监管机构,其名称简明准确,绝少含糊不清,例如:
美国 - 证券监管委员会(SEC)对资本市场负责,同时拥有对部分证券衍生品的监管权;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负责除部分证券衍生品以外的期货期权监管。
英国 - 金融市场行为监管局(FCA)负责对整体金融服务业监管。
澳大利亚-证券投资委员会(ASIC)负责对整体金融服务业监管。
德国 - 联邦金融监管局(BAFin)负责对整体金融服务业监管。
日本 – 金融厅(FSA)负责包括金融衍生品的金融业监管,农林水产省(MAFF)负责农产品期货监管,经济产业省(METI)负责工业期货监管。
新加坡 - 金融管理局(MAS)负责对整体金融服务业监管。
韩国 - 金融监督委员会(FSC)负责对整体金融服务业监管。
俄罗斯 - 联邦金融市场监督总局(FFMS)负责对整体金融服务业监管。
香港 -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负责对证券和期货业监管,不过其中文简称证监会同样存在词不达意的瑕疵。
台湾地区 - 证券期货局(SFC),隶属“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对证券和期货业监管,其简称为证期局。
相比之下,虽然内部架构和资源分配侧重有别,中国证监会实际上已经双管齐下,履行了对证券与期货两个市场的监管职能,但其职能名称却与美国证监会类似,只体现了其中的证券部分,难言精准达意。而且在全球主要金融市场中,中国也几乎是唯一在证券监管名称下实施对期货市场监管的国家。这不但有悖于国际金融监管机构命名的惯例,而且也容易产生歧义。
为了更严格更清晰更准确地向全球金融市场参与者表明中国证券和期货两大市场的监管机构的职能范围,同时澄清和提高中国期货市场的地位,建议尽早把中国证监会正名为中国证券与期货监督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