杠杆交易,顾名思义,就是利用小额的资金来进行数倍于原始金额的投资,以期望获取相对投资标的物波动的数倍收益率,抑或亏损。外汇经纪商提供的杠杆比例包括1:10、1:20、1:50、1:100、1:200、1:300、1:400、1:500等。在杠杆交易过程中,由于保证金的增减不以标的资产的波动比例来运动,因此具有较大的风险性。
那么,在风险管理、风险控制日益获重视的时代背景下,是否需要对外汇交易的杠杆比例进行设置以降低风险呢?
一、背景
在谈论这一问题之前,我们需要了解为何市场上会出现关于设置杠杆上限的辩论:理由很简单,1月15日瑞士央行将瑞郎与欧元汇率脱钩让整个外汇市场遭受了罕见的冲击,高度杠杆化的交易被认为是导致部分投资者、外汇经纪商乃至流动性供应商账户赤字的主要原因。
于是,各国监管机构开始酝酿像美国监管者一样对零售外汇交易杠杆比例进行限制。可以确定的是,从长期来看杠杆比例上限的设置能够降低外汇行业的系统性风险,但即期内草率地强行推行这一政策恐怕不能解决核心问题,同时也会损及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现状
目前市场上主流外汇经纪商提供的杠杆倍数一般在20-400倍之间,但提供更大杠杆比例的经纪商也不在少数。
英国经纪商FXGlory是目前市场上提供最高杠杆比例的经纪商,高达1:3000。第二梯队的杠杆比例则高达1:2000,提供这一比例的经纪商包括AAFX Trading, Exness, FBS, 及Forex-Metal等。之后第三梯队1:1000杠杆比例的经纪商则多达十几家。
若谈及500-1000倍区间的外汇经纪商,恐怕就难以计数了。
三、裨益
A. 低杠杆化的资金容易被银行间市场所接受
众所周知,在银行间市场进行交易的那些Big Boys,他们的往来资金都是不存在杠杆的,这些大佬们对于高度杠杆化的“有毒资金”通常持不待见的立场。
而对于提供银行间市场接入服务的Prime Broker来说,黑色星期四的出现也使得他们对接对冲基金或大型经纪商的意愿大幅降低,这一情形被认为很可能对整体外汇市场交易量造成严重冲击。
据了解,部分提供PB业务的银行之所以选择退出这项业务,正是因为吸纳高杠杆化资金带来的风险过大。那么可以想象,等到整个零售外汇市场的杠杆比例被全局性地下调后,PB们将会乐意重新开放这一通道。
B. 有助普通投资者培养风控意识
杠杆,固然是外汇交易最吸引投资者的特色之一,但高倍率的杠杆所伴随的风险也是常人所难以接受的。降低杠杆比例,有助于投资者在风控时代下培养更好地风控意识。
正如知名外汇咨询公司Accumen Management专家评论的那样,“外汇交易理应充满刺激和兴奋点,但如果你想要最求赌场般的刺激,那么你的归属应该是某个实际的赌场,而非外汇市场。”
四、约束
A. 杠杆并非引发汇市动荡的核心因素
首先一个问题,1月15日黑色星期四的发生并不能简单归咎于杠杆化的资金,因为瑞士央行发布的重磅炸弹已经超出了正常风控管理下的承受范围,数年间发生的重要突发事件在这枚炸弹面前居然变得毫无威胁。
对于一家央行来说,维护该国汇率价格的稳定是其基本职责之一,央行应尽一切可能防止汇价出现无序波动,具有代表性的央行包括日本央行、美联储等。所以,没有人会料想瑞士央行会在明知此举会引爆市场的前提下依然为之。
试想:如果瑞士央行没有此般突如其来的脱钩举措,整个汇市可能还像往常一样有序运作。所谓的设置杠杆上限之策更是无从说起。
B. 设置杠杆上限不利于零售外汇业务发展
毫无疑问,如果有关杠杆上限的强制性法规最终出台,那么相关经纪商的零售外汇业务必将受到明显影响。通常情况下,监管机构收紧政策将导致市场活性的明显弱化,如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与美国全国期货协会(NFA)此前推出的2000万美元净资产门槛一度将诸多外汇经纪商“赶出”美国市场。
对于投资者而言,习惯于操作高杠杆的资深投资者突然被强制降低杠杆比例将可能会严重打乱其日常交易策略。即便是对于散户投资者,很显然高杠杆交易对其的吸引力也明显高于低杠杆交易。
C. 草率设置杠杆上限恐引发不公平竞争
在主要外汇监管者队列中,目前只有美国监管机构设置了50倍的杠杆比例上限(小币种的杠杆比例上限甚至低至20倍),此举配上2000万美元净资产门槛令该国零售外汇行业发展大受限制。可以借鉴的是,一旦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和澳大利亚证券投资委员会(ASIC)走上美国监管者的老路,那么那些未设置杠杆比例上限的国家将吸纳更多的零售外汇业务,从而导致不公平市场竞争的出现。
同样的,遵循杠杆上限的经纪商在接受其他国家“未受限制”的零售客户时,监管机构也将面临头疼的问题。比如CFTC已经开始考虑是否对这部分“有毒的海外游资”采取收紧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