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很多国家和地区允许开展外汇保证金业务,但监管趋势越来越严格,各国都更加重视本国外汇保证金交易权益的保障。全球有代表性的三大监管机构为:美国国家期货协会(NFA)、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和澳大利亚证券与投资委员会(ASIC)。
2008年次贷危机之后,美国奥巴马政府正式公布全面金融改革方案,也被称为史上最严改革法案,规定外汇保证金交易的主要货币交易杠杆最高为1:50,交叉盘最高为1:20。政策的收紧使美国本土市场开始萎缩,至今在美国开展外汇保证金业务的券商只剩下5家。日本、加拿大、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同美国类似,对在其辖内进行的外汇保证金交易也采取“准入”措施,并明确规定,本国外汇经纪商在国外注册且没有本国监管,投资者是不受保护的。
英国FCA授权牌照分为三个等级,分别是欧盟牌照、基础牌照和全牌照,前两者均没有资质持有客户资金,仅有全牌照经纪商可持有客户资金。英国境外很多外汇经纪商故意混淆所持牌照类型,这点极易被投资者所忽视而导致资金损失。虽然FCA为在英国券商开户的全球客户都提供了金融保险(FSCS),但是赔付计划仅为5万英镑,而且过程冗长磨人,得到赔偿金并非想象中那么容易,国内投资者获赔的可能性就更低了。
澳大利亚ASIC的监管虽然越来越严格,但仍稍逊于英国和美国的监管,而且在2018年3月之前,澳洲外汇经纪商仍可擅自将客户的资金用来支付公司运营费用,投资者的资金毫无保障。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澳洲市面上有外汇经纪商说受FSPR(金融注册服务商)监管或是持有相关牌照,有可能是在误导投资者;因为FSPR只是个金融公司的注册机构,并不是监管机构,也无任何监管职能。以上风险需要投资者高度关注识别。
至今,我国金融监管机构均未批准任何机构在境内开展外汇保证金业务。很多境外外汇经纪商打着合法外汇交易的旗号在国内拓展业务,多是在境外注册的外汇经纪公司,再以境外公司的名义返回国内开展外汇交易骗取国内投资者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