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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T+0交易被纳入到了制度讨论的范围

时间:2018-12-06 09:04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皮海洲  浏览:817

  原标题:制度创新是科创板的生命力所在

  作为当前资本市场的焦点,科创板准备工作正迅疾推进。目前上交所已完成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方案草案。并且,上交所还于近日召集了会员理事、监事召开座谈会,就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征求市场意见。与会的11家会员主要负责人围绕科创板发行上市标准、发行承销方案、交易制度、持续监管,以及注册制试点实施方案等议题逐一讨论。

  从媒体的公开报道来看,市场关注的一些敏感性制度问题基本上都被纳入到了讨论的范围,如T+0、涨跌幅限制、同股不同权、未盈利企业上市等。虽然并未形成最终的意见,但这个讨论的本身也是正视问题的第一步,是科创板的一个良好开端。实际上,就科创板来说,进行制度创新既是其义不容辞的历史使命,也是科创板的生命力所在。

  根据上交所对科创板的定位,科创板是独立于现有主板市场的新设板块,实际上也就是一个独立于目前A股市场的新市场,跟新三板的定位相类似。因此,科创板在制度建设上没有必要因循守旧,照搬照抄A股市场现行的各项制度。在这一方面,科创板要避免走创业板的老路。

  创业板设立9年来取得的发展是显而易见的。但近年来面对新经济的发展,创业板或多或少表现出一种心有余而力不足,面对新经济公司争相涌向临近的香港股市,深交所方面只能望“港”兴叹。为何会出现这种局面?关键就在于创业板在制度设计上存在不足,缺少了制度创新的缘故。因为创业板是A股的一部分,创业板制度与整个A股市场的制度基本相同,创业板基本上是依托于主板市场的。这种依托关系保证了创业板的流动性,但在制度创新上却存在不足,只能套用A股市场现行的制度,因此,未盈利企业的上市问题,同股不同权问题,在创业板并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如此一来,符合创业板上市条件的公司基本上已不是创业企业,而是告别了创业阶段的企业。于是,新经济公司也只能成群结队地赴香港乃至美国上市了。

  正是基于创业板在制度设计上所暴露出来的不足,这就使得科创板得以应运而生。因此,科创板需要总结创业板在制度设计上所存在的不足,解决创业板创新不够的问题。毕竟对于科创板来说,目前就是一张白纸,可以画出最新最美的图画,而不必受到目前主板制度的束缚。因此,科创板需要直面制度创新问题。这既是设立科创板的历史使命,同时也赋予科创板以强大的生命力。

  比如,面对同股不同权、未盈利企业相继赴港上市、赴美上市的问题,目前包括创业板在内的A股市场基本上束手无策,那么作为科创板来说,就必须肩负起这个历史使命,这是科创板不可推卸的责任。所以,科创板必须直面同股不同权、未盈利企业上市的问题。解决了这个问题,不仅可以有效支持新经济公司的发展,同时也为科创板赢得了重要的上市资源。

  又比如,T+0交易与涨跌幅限制问题,这是投资者非常关心的两个问题。对于这两个问题,就A股市场来说,或许会考虑是否增加投资者风险的因素。但就科创板来说,则不存在这个问题。因为科创板本身就是对投资者进行适当性管理的,进入科创板的投资者具有更强的承担风险与防范风险的能力。解决好这两个问题,显然有利于增加科创板的流动性,增加科创板对投资者的吸引力,有利于科创板的发展。

  再比如,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大对投资者的保护力度,甚至引进集体诉讼等,这也是科创板制度设计中需要面对的问题。毕竟科创板将试点注册制,而试点注册制就必须要有严刑峻法来保驾护航,就必须重视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这是保证科创板健康发展所必须采取的措施。

  也正因如此,科创板在制度设计上需要直面制度创新问题。制度创新问题处理得越好,或者为制度创新预留的空间越大,就越有利于科创板未来的发展,科创板未来发展的空间就越大。因此,在目前科创板还处在制度设计阶段的背景下,科创板一定要突出制度创新,这不只是科创板的历史使命,同时也决定了科创板未来的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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